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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学生会改革情况

时间:2025-01-07 浏览量: 编辑:张杰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42025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42025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为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而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学生会是学院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学生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学生会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二条 本会主要任务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学院的方针、政策,按时完成学院党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学生服务,沟通学院有关部门与广大学生的联系,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根据学生的需要,开展多种丰富多彩的活动,为提高学生会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四)加强与各兄弟院校的沟通并建立友好的关系,树立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学生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

(五)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宣传学院的办学思想和理念,贯彻学院的教育管理要求,完成学院布置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向学院反映大多数学生的心声,提出改进学生工作的合理化建议。

(六)组织建立学生自我管理体系,保证学院各种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及时统计和反馈各种管理信息,负责各项学生管理工作的评比及学生违纪情况的处理。

第二章 会 员

第三条 学生会实行个人会员制与团体会员结合制

(一)凡取得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全日制学籍的在读中国学生,均为本会代表。

第四条 会员根据本章程享有下列权利。

(一)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及本会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三)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四)代表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代表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察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五条 会员在行使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二)会员须遵守学生会组织章程,执行相关决议,完成各项任务,积极行使会员权利,认真履行会员职责。

(三)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四)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 学生代表大会是广大同学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治理的机构。

第七条 学生代表大会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逢上级学联代表大会召开年份)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第八条 学生代表产生原则

校级学生代表大会须每年召开1次,院()学生代表大会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一般不少于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要体现广泛性。

第九条 学生代表大会应成立常任代表会议或学生会委员会(研究生会委员会)等常设机构,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全体同学帮助和监督学生会组织的工作。

第十条 学生会委员会常设机构职权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二)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三)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五)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八)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不得代替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行使权益维护等日常执行功能。

第十一条 学生会主席团运行机制

学生会组织主席团须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向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上级学联备案。主席团候选人应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探索实行轮值制度,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成员不超过5人,并聘任团委专职干部作为秘书长协助工作,下设综合联络部、学习成长部、权益保障部、文艺部、自律部、体育部六个部门。

第十二条 执行机构职权(主席团)

(一)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对学生会组织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

(二)落实常设机构提出的工作意见;

(三)决定聘任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四)批准任免学生会组织各工作部门负责人等;

(五)学生会组织可聚焦主责主业设立工作部门,一般不超过6个,在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对其负责。

第十三条 基层组织

()学生会组织属于校级学生会组织的基层组织,接受所在院()党组织领导和所在院()团组织、校级学生会组织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每年至少听取1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及意见建议。完善校级学生会组织对院()学生会组织工作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进行公开。

第四章 学生会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条件

学生会成员由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学生会工作。遴选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并对结果进行公示,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十五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遴选程序

院学生会主席团由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由系团组织推荐,经系党组织同意,由院学生会工作部和院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院党委确定。主席团候选人要具有代表性,应当从院、系学生会工作人员和各领域优秀学生典型中产生。院级学生会工作部门成员由系团组织推荐,经院学生会工作部和院团委审核后确定。系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和学生会工作人员应当由班级团支部推荐,经系团组织同意,由系党组织确定,报备院团委、院学生会。院级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系学生会的成员一般不少于50%

第十六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退会条件

(一)达不到学业要求标准、考核不合格;

(二)在授权执行重要事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事故人员。

(三)违反法律法规或校纪校规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十七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退会程序

(一)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身管理不严、情节较轻的,应由部门负责人约其进行谈话,指出问题并整改。

(二)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身管理不严、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应由部门负责人向执行主席报备,由执行主席约其进行谈话并议予以劝退。

第五章 全面从严治会

第十八条 学生会作风建设

严格落实《学生会研究生会干部自律公约》,践行学生会宗旨,珍惜代表服务同学和锻炼提高能力的机会。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坚决防范和克服功利化、庸俗化、“小官僚”等问题。学生会要面向大多数同学,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接受管理,活动内容要积极向上。学生会决定重要事项或开展重大活动,须事先向学院团委报告。学生会工作人员出现违反校规校纪、道德失范以及与学生不相称行为等问题的,院团委要迅速调查核实,按规定和程序及时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建立述职评议制度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院学生工作部(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评议会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对其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专升本等事项时,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第二十条 落实党委的全面领导

学院党委把学生会建设纳入学院党建工作整体格局中进行统筹谋划,构建党委统一领导,学生工作部(团委)统筹负责, 团委具体指导,宣传、教务、人事、保卫等部门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如工作需要,院团委书记可兼任学生工作部副部长。学院党委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院学生工作部和院团委共同研究学生会的规章制度、工作规划和工作人员遴选等重要事项。党委负责学生工作的党委委员分管学生会工作,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参与学生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加强团委的具体指导院学生会接受学院团委和上级学联的双重指导。院团委要及时向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重大事项,坚决落实学院党委有关要求。明确1名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学生会,重点抓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发布重要信息、开展对外联系、使用经费物资等事项的审核管理,确保学生会日常工作不出偏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在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学生会内具有最高效力,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学生会内的任何机构不得制定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章和文件。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学生委员会所有。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学生会设主席团成员5名,提名主席团候选人6名。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由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学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学校党委确定。主席团成员由必赢唯一官方网站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选举结果应大会公告,并经学校党委批准,报省学联组织备案。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团委主席团应通过学生代表大会在主席团候选人中选举产生。大会设立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大会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从不是代表、候选人中产生,经大会预备会议审核通过。

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等额选举。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选票结果在候选人对应的行列中用√勾选“赞同”/“不赞同”/“弃权”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团委学生会主席从主席团候选人中产生,经学生代表大会投票后,以投票实际情况确定主席团名单。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4119

2.召开地点: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志功楼学术报告厅

3.代表数量:150

4.主要议程:

1)学校党委领导讲话;

2)听取、审议《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学生会章程(修订稿)》;

3)听取、审议必赢唯一官方网站第十七届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必赢唯一官方网站第十八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选举产生必赢唯一官方网站第五届学生会委员会成员;

6)报告上一次大会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和本次大会的提案整体情况。

5.宣传报道链接

https://mp.weixin.qq.com/s/VhOeKGUT7Lum1c7uuOJ8kg

6.现场照片

八、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会章程》和《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制定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各选举单位出席必赢唯一官方网站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

根据根据《中华全国学生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代表)经各班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名额分配应覆盖各个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团员、群众、预备党员代表,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般不超过40%,女代表一般不少于25%;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应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代表。各系(院)代表名额原则上依照各系(院)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按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不足3人的以3人计。结合学院实际在校生13081人,经院党委、省学联批准,确定本次学代会的代表名额为150人,列席代表若干。根据学生比例,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分配代表名额。

(二)代表资格条件

1、凡具有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学籍的学生,均为本会代表;

2、未受任何院规院纪处分、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学生会章程;

4、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5、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6、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代表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三)代表产生方法及过程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和报批

各选举单位在保证学生的参与数量和比例基础上组织学生酝酿讨论,充分发挥民主,广泛征求学生的意见,按照差额选举方式候选人代表不低于应选代表名额20%的要求,提出《必赢唯一官方网站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批后连同酝酿情况的报告(报告主要说明酝酿的方法步骤、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一并报学代会筹备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筹委会”),筹委会认真审查并及时批复。审查内容包括,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的酝酿提名程序和方法、差额比例是否符合规定,构成是否合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是否符合代表条件。对不符合规定程序和不符合条件的提出调整意见。

经过调整按照差额选举方式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未到达“不少于应选名额20%标准的,选举单位可以及时向本单位团组织和筹委会补报,筹委会将根据情况批复”。

2)代表的选举

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经审查同意后,各选举单位筹备召开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并将筹备情况报告给筹委会。各选举单位将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提交学生代表会议或学生大会酝酿通过,确定为代表候选人,在通过差额选举,以无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出席学代会的代表。

3)代表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选举单位按照规定选举后,及时向筹委会呈报经本单位团组织审批的出席必赢唯一官方网站第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花名册及选举结果报告。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必赢唯一官方网站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

(二)时间安排

每学期期末。

(三)述职评议内容

主席团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就自己一学期以来的工作向参会代表作客观、公正的述职,涵盖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说明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并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未来展望。

(四)述职评议程序

1.述职。述职评议大会由校团委、各院系二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校级学生会主席团、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各学院学生代表共同参加。每名干部通过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述职,以从严从实的态度,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真改问题,形成总结、分析、评价、未来展望的工作总结流程。

2.评议。述职结束后,由指导老师和参会人员对述职人员进行提问。根据回答进行判断述职是否合格。述职评议要走群众路线,学生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所以对学生会工作最有感知的广大同学理应最具评价权,通过改变“自上而下”的工作评价方式,吸纳更多同学参与到“自下而上”的群众评议,让学生会的工作真正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为学生会打开发现问题、审视问题、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集众人之智、成众人之事。

3.整改落实。述职对象根据反馈意见,针对提出的问题和点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在下学期述职评议考核时,专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结果运用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2.要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3.坚持结果导向。述职评议结果是衡量学生会工作成效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指标。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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